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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药招〔2020〕26号 关于公示企业申诉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9:50:43 更多文章>>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0〕4号)及《关于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公示时间延期的通知》(川药招〔2020〕13号)要求,已挂网产品参考价格申诉日期已于2020年2月17日截止,中心结合前期企业相关报价情况对部分企业申诉及公示情况进行核查,现将相关产品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产品信息公示期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6日。产品信息详见附件1。

二、公示信息的质疑材料接收及要求

 公示期间,对公示产品的参考价格信息有异议的,请将所涉产品真实、有效的全国范围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价格信息的材料按规定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填写,同时附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企业承诺书(附件5),每页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传至邮箱scsjyzx@126.com,以便核查。公示期后收到的异议(时间以邮箱收到电子版异议材料时间为准),另行处理。 

 

三、其他

待此次疫情结束后,省药招中心将短信通知相关企业将纸质版原件材料递交到窗口存档备查。补交书面材料地址: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窗口(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窗口)

耗材业务咨询电话: 028-869319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cyz.sc.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3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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