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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安徽省公示变更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4 13:46:21 更多文章>>

 

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由企业提交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经审核后,现对部分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20年1月14日至1月16日

联系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2020年1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yycg.cn/homepage/showdetailnew.aspx?infoid=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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