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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锦州市关于收取2019年12月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2 15:42:40 更多文章>>

 各经营企业:

  根据《2016年锦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收取锦州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项目从采购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2月份(2016年10月18日—2019年12月31日)代理服务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可登录“采购系统”,使用 “采购交易管理”—“代理服务费查询”功能,查询应缴纳代理服务费金额。如对收费金额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我公司澄清。

  二、缴费日期安排在2020年01月02日—2020年0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进行,付款方式为现金、电汇直接结算(请勿以个人账户付款),付款后请通知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及收费账号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典逸心洲2-10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6-4567828,4567838

  开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通支行

  账号:410100553409658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2020年01月02日


文章来源:http://jzqx.yxdzzb.com/DetailInfo.aspx?newsid=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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