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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建省关于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部分产品分类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5 11:24:14 更多文章>>

《关于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部分产品分类调整的通知 》 根据《关于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18〕16号),凡属于原国家卫生部等5部委印发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参考目录中前9类和其他类中的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高值医用耗材应按规定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上采购,其他类的高值医用耗材以及普通耗材暂不列入阳光采购范围。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阳光采购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现对部分类别产品分类进行梳理调整,涉及留置针、医用夹板、输液、输血器具及管路(即中心静脉导管、输液器、输注装置)、超声刀等类别医用耗材统一调整至普通耗材分类项下,暂取消挂网,由医疗机构按原办法自行采购。 如有问题,可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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