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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省关于医用耗材投标企业解除配送关系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2 11:11:45 更多文章>>

各有关投标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流合一”医用耗材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药采〔2018〕11号)的规定,现对近期收到的解除配送关系等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

        联系人: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3865&Catalog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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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解除的配送关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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