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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17:19:48 更多文章>>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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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9-10-08 15:41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5114232019000314
2019-10-08 15:41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医院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7.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7.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5按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现场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019-10-09 09:00到2019-10-14 17:00
400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采购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2019-10-30 10:30
2019-10-30 10:30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可搭乘地铁1号线天府三街站下)开标室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可搭乘地铁1号线天府三街站下)开标室
眉山市洪雅县文昌路61号,028-37412368
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028-87466726
蔡女士,028-87466726
1041000
其他医疗设备
C3589

一、采购预算:1041000元;最高限价:1041000元,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该项目已做需求论证;
三、监督部门:洪雅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38877869;
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备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上述通知结合所在地财政部门具体要求提出申请。详询所在地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信息网站 copyright2018www.ccgp-sich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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