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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印发《关于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16:28:02 更多文章>>


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7号)关于 “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加强统计分析,做好与医保支付审核平台的互联互通”的要求,治理医用耗材乱象,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医保资金合理使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关于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2019月8月30日

关于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

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关于 “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加强统计分析,做好与医保支付审核平台的互联互通”的要求,现就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加强医用耗材规范化管理,理顺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保障医保资金合理使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全面实行监管平台集中采购、集中结算,实施 “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结算、支付”全流程监控管理、阳光运行,实现“降低价格、便企惠民、节约基金、规范行业”的治理工作目标。

(一)监控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在监管平台上开展网上集中采购,监测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网下采购情况,监测定点医疗机构和科室、医师医用耗材使用行为,对违反监控规则的异常行为进行预警提醒。

(二)监控配送企业保障供应。实时跟踪配送企业、配送产品、配送数量、配送时间、价格执行和产品交接等配送企业供货情况,强化对配送企业保障供应情况的监管,实行信用等级管理。

(三)监控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及时反映医用耗材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分析降价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医生使用情况和医保基金减少支出情况,运用医保支付政策,促进医疗机构对谈判医用耗材使用,实施医保基金战略购买。

(四)监控资金集中结算。在统一监管平台下实现医用耗材集中结算,统一收支,降低交易成本,强化医疗机构对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带量采购情况的监管,减轻对供应企业资金占用负担,为价格谈判、降低医用耗材价格提供保障。

(五)规范行业业务行为。通过监管平台的数据共享,及时发现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环节中异常情况,并实时跟踪监测,为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提供数据支撑。

三、建设内容

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集成融合医用耗材招采系统、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一)升级医用耗材招采系统

该系统是由原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委托北京泰茂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开发的工作平台。通过全面升级改造,整合现有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系统,开发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功能,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实时监督管理。

(二)升级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系统

该系统是招标采购、价格谈判等价格信息收集系统。通过系统升级,智能获取全国医用耗材实时最低价格,为集中采购和价格谈判提供详细的参考支撑。

(三)升级医院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由各医院自行开发应用。通过系统升级,建立专门医用耗材数据库管理功能,全面反映医院基本情况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病人使用、收费记录(细化到各科室、各医生)等数据,为监管平台监督管理提供实时数据支撑。

(四)升级医保信息系统

医保信息系统由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开发管理,是医保参保支付的工作平台。通过系统升级,完善医用耗材目录库管理,对接医用耗材招标(价格谈判)集中采购与医保支付,自动修正医保目录库的相应品种的价格,为监管平台监督管理实时提供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数据。

(五)集成融合,建设阳光监管平台

整合融通上述四个系统,开发集成各个系统联通模块,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编码,完成各系统间数据汇集,实现各系统间数据互联互通,建设监管平台。

四、实施步骤

监管平台按照“整体设计,整体立项,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的要求,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8月底,完成监管平台总体设计、整体建设,实现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监控管理数据互联互通。

第二阶段2019年9月至11月底,实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监控管理数据互联互通。

第三阶段2020年开始,完成药品监管系统并入,全面实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运行。

五、任务分工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监管平台建设总牵头,协调建设过程相关问题。具体负责总体需求设计,升级医用耗材招标系统、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系统,集成融合四个分散独立信息系统涉及医用耗材信息数据,建设监管平台;负责监管平台建设监理、调试及运行管理。实时监控医保基金使用异常情况,落实跟踪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按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升级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等数据,负责与监管平台实时对接及调试、运行管理,建立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数据收集、分析、评估、上报机制,加强医务人员采购和临床应用行为监管,负责对异常处方调查处置。

市人社局负责按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升级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负责与监管平台实时对接及调试、运行管理。

市大数据局负责监管平台建设可行性论证、立项,为监管平台提供硬件支撑和相关数据的汇聚、共享和交换服务。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监管平台建设资金。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组织监管平台的政府采购活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监管平台办公场地。

市医保中心负责动态监控医保基金支出,负责对异常情况跟踪分析。

六、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把平台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推进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步推进监管平台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汇报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情况,及时会商解决监管平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按计划完成监管平台建设目标。

(二)强化部门协同。成立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专班,由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等部门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医保局。专班各成员单位安排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实行每日集中办公,及时报告任务推进情况,随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目标。

(三)强化监督指导。按照省纪委关于高值医用耗材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市纪委监委对监管平台建设各环节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合规运作。监管平台建设聘请专业监理机构负责对项目各系统研发全过程实施监督,项目分阶段完成后,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协助完成项目验收。




文章来源:http://ybj.nanjing.gov.cn/gkml/201909/t20190905_1646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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