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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福建省莆田市医用耗材关于补充提交证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08:53:16 更多文章>>


各相关企业:

为配合好国家药监局清网行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需各企业补充证件如下:

1、即日起,凡已在本平台获得已认证资格的供应商须在2019年6月15日前上传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许可或备案凭证(到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2、所上架商品未上传产品注册凭证的需补充提交;

3、已过期或已变更的证件须及时更换

4、平台所上传的企业证件与商品证件纸质版邮寄至药械网-莆田市阳光采购平台。

5、截止2019年6月15日,逾期未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和未更换逾期证件的,莆田市阳光采购平台将暂停企业账号销售功能,所上架产品下架处理,直至其证件补充完整。

6、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许可或备案凭证上传步骤:登录企业后台--用户管理--用户信息--新增证件--证件类型中找到该文件名称后按要求上传;

7、商品证件上传步骤:登录企业后台--商品管理--阳光商品--找到对应商品下架--编辑--证件信息--新增证件--按要求上传后提交

8、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清塘大道188号万和新城首府8号楼四层药械网公立医院部  收件人:梁艳  联系方式:18876338300



文章来源:https://gl.yaoxie.com/gg/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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