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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山东省关于推行药械集中采购业务“不见面受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09:15:49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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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药械集中采购“一站式”服务水平,发挥电子平台优势,我中心全面推行网上远程业务办理,实现“不见面受理”,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提升服务水平,具体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范围

1、交易主体申请开户;

2、企业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工商登记内容变更、生产经营许可证内容变更、银行账户变更、被授权人变更等事项;

3、产品信息变更,包括药品注册批件内容变更、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变更等事项;

4、其他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包括申请产品解除屏蔽、基本药物标注、依申请价格调整、“两票制”认定等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企业《网上申请开户的使用说明》(附件1)、《医用耗材企业平台信息维护操作说明》(附件2)(药品平台信息维护操作说明同医用耗材企业平台信息维护操作说明);

2、具体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等请参照“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3、相同信息维护事项不得重复提交;

4、所有信息维护填报内容要真实、清晰、完整、合法、有效。

三、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办公区)

咨询电话: 0531-67873123、67873167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sdyypt.net/Website/newsshow.aspx?id=b0ec84fc-3a12-4679-a6b3-6b29fdfaa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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