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关于2016年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将对一批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采购,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2017招标公告51
2、项目名称: 罗湖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招标
3、招标内容: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单价(万元) 数量(台/套) 合计(万元) 是否进口 备注
1 三目显微镜 9.8万 1台 9.8 是 综合评分法
2 移动心电图机 2 22 44 竞争性谈判
4对生产商投标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2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3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4.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5税务登记证
4.6组织结构代码证
5.对经销商投标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5.1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2投标产品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3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税务登记证
5.4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组织结构代码证
5.5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6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5.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8税务登记证
5.9组织结构代码证
5.1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7、商务要求:
1) 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指定科室;
2)付款方式:三个月后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设备验收满1年后支付。在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包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费用,合同签订后不支付预付款。
3) 交货期: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60天内;
4)售后服务要求:
4.1)质保期贰年,时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4.2)质保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赴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抢修;如需更换小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24 小时内更换修理完毕;如要更换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 48小时内更换修理完毕。48小时不能解决时提供备用机。质保期内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偿维修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产品。质保期满后,由乙方提供售后服务,48小时维修到位,否则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4.3)在机器硬件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进行软件的免费升级。
4.4)质保期满后,对甲方进行的售后服务只收更换部件的成本费,提供消耗品优惠价格,提供零配件优惠价格。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4.5)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对用户的操作、维修、保养的人员(至少2名)进行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
5)验收事宜: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套的设备配置清单及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的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配置的全新产品。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8、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合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以及投标联系人电话至少2人,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文件:
1)、投标承诺书
2)、公司情况介绍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分项报价清单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9)、项目实施方案
10)、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物流与配送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楼,罗湖医院物流与配送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院内采购结果,择期公示。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755-82307006
罗湖区人民医院物流与配送科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