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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转发广东省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服务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13:58:11 更多文章>>


珠医保函〔2019〕54号


各公立医疗机构、各专科医用耗材中标配送企业、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珠海市专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及购销合同》合同期将于5月31日到期,为切实保障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专科医用耗材的供应,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及配送管理工作,统一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专科医用耗材与通用医疗耗材的配送服务及购销合同期限,经合同各方协商,并达成共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专科医用耗材配送服务及购销合同》合同期将于2019年5月31日到期后,顺延至2019年10月31日,与通用医疗耗材配送服务及购销合同期限一致。

二、各单位再顺延合同期内,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障专科医用耗材的正常供应,满足各公司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需求。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文章来源:http://gd.emedchina.cn/read.asp?id=142972&catalogid=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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