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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福建省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六批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13:54:02 更多文章>>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总医院(医联体)、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和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行为,切实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受市医改领导小组委托,我局进行了第六批医用耗材的联合限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医用耗材涵盖范围

本次联合限价采购的具体品种为介入类耗材、外科手术耗材、注射器、输液器、胶片及清洗液等其他耗材。

二、入选品规执行时间

我市第六批医用耗材的联合限价采购工作于2019年3月完成并在“健康三明”网站公布,2019年5月1日起正式通过三明联盟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统一配送。

三、耗材采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联合限价采购目录。对已纳入我市联合限价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各医疗机构必需严格执行目录内平台釆购。请各医疗机构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库存清退及品规对接调整工作。

(二)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情况通报机制。医保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通报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情况,对违反规定进行目录外采购的医疗机构,按院长年薪制考核中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处理。

(三)密切关注耗材质量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耗材不良反应信息,为临床使用及耗材目录调整提供参考依据,保证使用安全。

四、耗材配送要求

(一)同一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原则上选择不超过2家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包含第一批至第五批釆购目录中已委托的配送企业,且同一类耗材须在同一配送企业配送)。

(二)受委托的配送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按需求备货,认真做好耗材配送工作,确保及时、足量配送到位。

(三)采购目录内耗材供应企业、配送企业若被多次反映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配送不到位的,将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严格执行“两票制”,且票货同行,严禁“带金销售”等不正当商业行为。

五、其他事宜

(一)遇国家、我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及时对接更新采购政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有关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医用耗材的釆购、配送、结算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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