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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荔县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13:58:54 更多文章>>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荔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1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1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9032101
大荔县中医医院
地址:大荔县西三环
联系人:杨金成
电话:0913-33972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人:吴静
电话:15706086299
传真:无
大荔县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13台
项目概况: 1、移动图像工作站28万
2、电子纤维喉镜38万
3、中耳分析仪8.3万 
项目性质:自筹 
采购预算:74.3万元
采购预算: 743000.00元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一套。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发售地点:大荔县同州路荔龙驾校东邻二楼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需现场购买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12 14:00:00
2、投标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4-12 14:00:00
4、开标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06086299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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