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公示安徽省变更部分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 1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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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由企业提交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经审核后,现对部分临床检验试剂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1日
联系电话:0551-62657806
2019年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yycg.cn/homepage/showdetailnew.aspx?infoid=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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