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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公示变更安徽省部分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信息的通知(2019.01.29)

发布时间:2019-01-29 15:11:46 更多文章>>




药采〔2019〕12号

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由企业提交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经审核后,现对部分临床检验试剂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0551-62657806

2019年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yycg.cn/homepage/showdetailnew.aspx?infoid=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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