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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中医医院救护车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09:50:36 更多文章>>




十堰市中医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syzyyy-2019-yljhc01

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序 号

采购内容

数 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救护车

1 台

25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竞标。

供应商按包竞标,竞标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提供所投救护车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救护车生产改装资质、《车辆制造许可证》及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提供相关文件扫描件)。

4.整车性能必须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持合法、有效证件获取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医院办公室。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证);供应商资格要求里所列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盖鲜章的复印件)到十堰市中医医院办公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医院办公室。

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地    点:十堰市中医医院行政四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谈判会议

六、凡是领取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十堰市中医医院办公室。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公告期限:2019年1月15日-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夏女士  电 话:0719-8781061。

九、信息发布媒体:十堰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syzyy.cn)

 

十堰市中医医院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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