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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拟新增和增补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5 10:14:18 更多文章>>

按照《关于尽快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8〕177号)和《关于新增和增补呼伦贝尔市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通知》(呼药采办字〔2018〕5号)要求,呼伦贝尔市卫生计生委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2日。
二、申(投)诉电话;

呼伦贝尔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科:0470-8217405

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监察组:0470-8217671

三、公示单位:呼伦贝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内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

(二)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

(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受理人员将认真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呼伦贝尔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www.nmgwjw.gov.cn/doc/2019/01/14/231101.shtml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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