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河南省关于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需求清单挂网的通知(2019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9-01-11 17: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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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2019〕2号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报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需求清单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8〕7号),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医疗机构申报了医用耗材采购需求清单。结合医疗机构申报情况,经征求医院专家意见,我们对《河南省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录详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下载专区”栏目。现将属于《河南省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目录》的产品进行增补挂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生产企业用户名
增补产品中新增加的生产企业(附件1)可以按照附件相关要求(附件2)提交资料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并按照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中的“信息维护指导手册”维护企业信息。已经领取过用户名的生产企业原用户名不变且无需再次维护。
二、查看增补产品信息
生产企业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点击“耗材试剂平台”,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医用耗材招标系统”,查看增补产品信息。
三、网上维护产品信息
企业增补产品的资质信息须通过医药采购平台进行电子上传,具体上传方式详见“操作帮助”栏目中的“产品信息维护指导手册”。
四、确认配送关系
增补产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由生产企业委托有配送能力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操作步骤查询“操作帮助”)。未完成配送关系确认的,不能进行网上采购。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8〕5号),各采购联合体应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信息库中选取产品,开展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并及时将议价(或竞价)结果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各医疗机构应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发布网上采购订单,按照规定进行网上采购。企业要及时响应网上采购订单,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医疗机构验收产品后,要通过采购平台及时办理网上入库,完成网上采购工作。
附件: 1. 未领取用户名企业名单.xls
2.领取用户名递交材料要求.doc
文章来源:http://yp.hnggzyjy.cn/Manage/Note_new.aspx?Notid=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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