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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关于江苏省南京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平台登录路径和产品编码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00:00:00 更多文章>>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要求,南京地区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并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将登陆路径和产品编码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一、登录路径变更

原登陆“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变更为: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耗材采购”网页(http://jsggzy.gov.cn/ypcg/drugpurchase.html?type=ypcg),在“辅助系统”菜单中,点击“南京耗材”模块,使用原账号密码进入采购平台采购。

二、产品编码变更

为便于医用耗材及试剂分类管理,原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普通医用耗材及试剂数安编码变更为字字母前缀+数字,原省标六大数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编码不变,具体如下:

(一)   普通医用耗材:编码调整为D-HC+原产品编码;

(二)   试剂:编码调整为D-SJ+原产品编码;

(三)   骨科类高值医用耗材:编码调整为G-KQ+原产品编码;

(四)   口腔科类高值医用耗材:编码调整为G-KQ+原产品编码;

(五)   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高值医用耗材:编码调整为C-TW+原产品编码;

(六)   心胸外科类高值医用耗材:编码调整为G-XX+原产品编码

(七)   普外科类高值医用耗材:编码调整为G-PW+原产品编码;

(八)   备案采购产品:产品编码加前缀B,如“普通医用耗材”,同即编码为BD-HC+原编码。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须及时确认网上订单,按要求及时配送,供货发票或随行供货单须注明产品编码及产品名称。

登录路径变更自2018年12月15日9时起执行,产品编码变更自2019年1月1日0时起执行。

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

2019年1月8日


文章来源:http://123.56.144.120:8002/xiaoxi_p919A7FAC09D0F8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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