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福建泉州】福建省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00:00:00 更多文章>>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医保管理部、民生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管理部将本文件精神通知到辖区内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并抓好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http://www.qzyb.fjqz.gov.cn/ShowNews.aspx?Id=731


阅读 147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