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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福建省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申报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9 16:55:37 更多文章>>

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代理企业:

近期,省级平台对挂网的医用耗材基础数据进行维护,发现部分挂网产品基本信息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现开放系统功能,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认真查看,对产品申报项目逐一核对,确保产品填报的字段内容与注册证或说明书等上传材料保持一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维护修改时间

自2018年12月19日8:00至2018年12月26日17:00

二、数据维护修改途径

企业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耗材联合阳光采购系统”(网址:www.fjyxcg.gov.cn),通过“资料申报→产品申报”模块自行修改并提交反馈。

三、数据填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规范填报要求

(一)产品境内外标识填写错误

部分产品境内外标识填写有误。“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仅能申报产地为 “境内”的产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代理企业”仅能申报产地为 “境外”的产品。

(二)产品注册证已过期或者即将过期

涉及注册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前(含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请核对好产品有效期限,确认是否需要更新相关信息。如需更新有效期及证件,则旧证保留、同时上传新证,即上传材料需完整。

(三)产品注册证编号填报不规范

部分企业填报的注册证编号与注册证上实际编号不一致,即注册证编号存在有空格、点、斜杠等特殊符号与实际注册证编号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应当根据注册证实际内容,填写注册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四)产品未申报单一规格

部分产品未申报单一规格。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实际,维护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内容。

(五)产品未选择目录或目录选择错误

部分企业申报产品时存在未选择目录或目录选择错误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产品数据重复

部分企业存在填报多条相同注册证编号、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型号的产品数据。现根据产品报价,仅保留一条价格低的,并已对其他重复数据予以清除。企业请登录系统查看,如有异议,企业可以通过“申(投)诉”通道,选择“申诉→问题数据澄清”进行澄清说明。

(二)产品无注册证信息

部分企业申报产品时存在产品无注册证信息的情况,即该产品或不属于医疗器械。请企业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维护。

针对以上主要问题,目前已梳理部分问题产品清单(详见附件,包含但不仅限附件内数据),附件1~5涉及的问题产品需通过以上第二点数据维护修改途径进行数据维护修改。请企业及时下载查看,并根据实际情况维护产品信息。

 

附件:1.产品境内外标识错误产品

2.注册证即将过期的产品

3.注册证编号填报不规范的产品

4.未申报单一规格的产品

5.未选择目录的产品

6.重复数据的产品

7.无注册证的产品



文章来源:http://www.fjyx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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