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利川市民族中医院采购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采购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B0109-1811-ZH1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2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地址:利川市解放东路151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0718-7262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027-87272780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利川市民族中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9-1811-ZH1502
2、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采购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项目
3、采购内容及预算价: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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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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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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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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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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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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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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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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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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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各包均单独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各包整体性投标。
3、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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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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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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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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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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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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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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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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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胃镜(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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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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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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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腔检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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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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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腔治疗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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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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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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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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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加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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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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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检查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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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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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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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Q激光治疗仪(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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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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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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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蓝光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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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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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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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臭氧治疗仪(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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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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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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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频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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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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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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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仪(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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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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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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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牵引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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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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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多功能牵引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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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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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限价(人民币):01包:56万元; 02包:56万元;03包:29万元;04包:39万元;05包:28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 年 12月 12日08:30至 2018 年 12月18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0、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2992122979@qq.com。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地 址:利川市解放东路151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号码:0718-72620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