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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公示河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未按时完成资质信息的企业和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 14:06:18 更多文章>>

豫公共资源〔2018〕49号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及产品资质管理,我中心发布了《关于尽快完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信息的通知》和《关于更新<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目录>和产品注册证的温馨提示》。现对逾期未完成资质信息维护与上传的企业和产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质公示查看方式:未完成企业资质信息维护与上传名单(详见附件1);产品资质公示查看方式: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登陆医药采购平台,点击“耗材试剂平台”,进入“医用耗材招标系统”,点击【公示】栏目查看注册证过期公示和目录未勾选公示。

二、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可登陆医药采购平台,点击“耗材试剂平台”,进入“医用耗材招标系统”,点击【公示】栏目进行网上申诉,本次公示不受理现场申诉。网上申诉详见附件2《河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网上资质信息申诉操作手册》。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暂停上述企业及产品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交易资格。

联系电话:0371—860959870371—86095989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yp.hnggzyjy.cn/Manage/Note_new.aspx?Notid=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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