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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所需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包一至包八)(18A0252,18A0599)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0 14:57:30 更多文章>>

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九龙坡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九龙坡区人民医院所需医疗设备(包一至包八)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元)备注
包一 高端监护仪 3 5 35 7000 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监护仪(带无创血流动力学)2 10 
包二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1 15.4 194.9 30000 经批准,眼表综合分析仪可以采购进口设备,其余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追溯系统 1 17.5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1 60 
眼表综合分析仪 1 42 
光脉冲干眼治疗仪 1 60 
包三 臭氧治疗仪(能制臭氧水)2 2.5 19.7 3000 经批准,臭氧治疗仪(用于大自血)可以采购进口设备,其余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臭氧治疗仪(用于大自血)1 14.7 
包四 结石红外光谱自动分析系统 1 26 81 16000 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 2 27.5 
包五 冰冻切片机(术中病理检查)1 20 20 4000 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设备
包六 生物反馈治疗仪 1 13 51 10000 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经颅磁刺激仪 1 38 
包七 听力计(检查室、中耳分析仪)1 12 23.5 4000 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设备
纤维鼻咽喉镜 1 11.5 
包八 手术动力装置 1 17.5 28.7 5000 经批准,腹腔镜光学试管可以采购进口设备,其余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腹腔镜光学试管 2 5.6 
备注:以上产品皆为核心产品。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
2、提供所投医疗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及注册登记表,如果注册证涵盖了注册登记表内容可只提供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3、非本地(重庆市市外)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具有响应经营范围。(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进口产品需要提供厂商授权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
(五)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0:30
(六)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采用不报名投标方式
(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请于2018年12月10日9:30-10:30期间到交易中心二部签到并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相关手续。
本招标信息来自于医疗口碑网,请勿复制盗采,关注官方微信“医疗口碑”,查阅最新招标信息,更准确更快捷。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至现场刷POS机的银行卡上,递交保证金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标书最后一页)、从基本账户转到银行卡账户的转账凭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因银行卡等原因导致其不能完成正常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交易中心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到其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交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各一份至交易中心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到其基本账户。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投标人可以自己选择投本项目包一到包八中任意包,按包号分别制作、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及投标文件封面备注清楚所投包号。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8669079
地址: 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路23号
(二)交易中心: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黄老师
电话:68788639
交易中心质疑经办人:刘老师
电话:68788709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老年大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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