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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2018年福建省三明市医用耗材(试剂)联合限价采购(第六批)群问题汇总(2018.11.16)

发布时间:2018-11-16 16:07:52 更多文章>>


1、评审细则中要求“冠状动脉(心内)介入(R01)、电生理(R02)、外周介入(R03)、神经内外科类耗材(S03),需提供福建省内三家以上三甲医院的销售发票扫描件,若未达到三家请提供国内其他地区三甲医院的销售发票扫描件。”如果没有在三甲医院的销售发票扫描件怎么办?

答:如产品目前在全国三甲医院无销售记录,需要由厂家出具一份产品未在三甲医院销售的说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如在三甲医院外的其他医院有销售,可以连同未在三甲医院销售的说明文件与其他医院的发票扫描件一并上传。销售证明将作后期评审参考。

2、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被授权人与参加采购工作的被授权人的说明。

答:委托办理CA数字证书的被授权人与参加采购工作的被授权人可以不是同个人;

委托办理CA数字证书的被授权人不需要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参加采购工作的被授权人即系统中上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的授权人(经办人),必须要有本企业的社保证明,后期如该企业进入现场议价环节,需有被授权人参与现场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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