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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福建省厦门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09:02:22 更多文章>>


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厦门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http://ylbz.xmcz.gov.cn/zcfg/201810/t20181018_2141636.htm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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