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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于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共享动态调整结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09:06:05 更多文章>>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要求,9月30日,我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共享结果(第一批)已挂网公布,并于10月12日启动动态调整工作,结果已同步公布。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登陆“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fjyxcg.gov.cn)分别点击“耗材交易系统-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共享结果”和“耗材联合阳光采购系统-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共享结果挂网公示”页面查看。

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原则上每周一至周四17:00开放企业及产品资料公示、阳光采购价格填报、配送企业点选、报关单位填报等功能。我省将根据企业申报及申(投)诉情况,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实行分类、分批次挂网。动态调整结果将通过平台发布,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yxcg.gov.cn/HttpChannel?action=WEBSITE_GOTO_INFORMATION&INFOID=I18101516540112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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