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共享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 0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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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7月23日,我省发布《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启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11月27日以来已申报的产品进行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9月21日17:00至2018年9月27日17:00。
(二)请各相关企业持数字证书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耗材联合阳光采购系统”,选择相应模块开展以下工作,具体操作见省级平台。
1.填报阳光采购价格(数据范围: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9月20日17:00已申报的产品)。
2.点选配送企业。
3.申报报关单位信息(仅境外高值医用耗材总代理企业申报)。
(三)“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耗材联合阳光采购系统”(网址:www.fjyxcg.gov.cn)是长期动态开放的,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关注,后续工作的开展以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通知为准。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yxcg.gov.cn/HttpChannel?action=WEBSITE_GOTO_INFORMATION&INFOID=I18091918391895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