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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省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14:20:53 更多文章>>

福建省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

莆医综〔2018〕104 号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和配送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http://www.putian.gov.cn/ptybj/zcfg/201808/t20180831_1186412.htm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5b2018%5d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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