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山东】关于山东省对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0 15:47:47 更多文章>>

关于山东省对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卫药政发〔2014〕2号)和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山东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精神,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际需求,决定对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称“省平台”)的产品挂网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屏蔽产品范围

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中,挂网时间已经满一个采购周期(2年),且近一年内(2017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在省平台没有交易记录的产品。

二、动态调整方法

产品信息屏蔽期间,具有开展相关专项诊疗技术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由该医疗机构按院内采购程序研究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经所属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在省平台单独开放采购权限,进行点对点临时采购。其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直接在省平台议定。

如有不少于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同一产品提出临时采购申请,并均已在省平台产生点对点交易记录,可依企业申请,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采购专家按招标采购议价规则议定挂网价格。经公示后,在省平台重新开放该产品网上交易。

三、相关事项

(一)被暂时屏蔽的产品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将不能进行网上交易活动。

(二)重新开放的屏蔽产品,在网上采购交易活动中,医疗机构需要严格把关,认真核验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

(三)相关企业应及时维护企业资质信息和产品资质信息,具体按照2018年7月13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的《关于开展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平台信息维护。

业务咨询:0531-67873123、67873167(工作日)

技术咨询:0531-67873135(工作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dyypt.net/Website/newsshow.aspx?id=b369b5ae-3825-45a3-b217-0c904bf7c83d


相关附件
医疗机构采购屏蔽产品申请表(医用耗材).docx
阅读 280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