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8-08-24 09: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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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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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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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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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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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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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ZY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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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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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液相色谱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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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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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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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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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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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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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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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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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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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委托对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采购进口高效液相色谱仪及进口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采购进口高效液相色谱仪及进口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GXZY2018-227
3、项目序列号:GXZY2018-227
4、项目联系人:吴工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8970480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采购进口高效液相色谱仪及进口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项目
(2)采购数量:2 套
(3)采购预算:1,300,000元
(4)最高限价:1,3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该货物的移交并通过验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提供相关招标货物及服务资质、能力的国内供应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对本项目所有产品和服务享有永久使用权。5.投标人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8-24 09:00:00至2018-08-30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9-14 09: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9-14 09:00:00
12、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8-24 09:00:00至2018-09-14 09: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851-28647035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写字楼11栋15楼1510号。
项目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851-2897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