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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公示安徽省变更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的通知(2018.08.20)

发布时间:2018-08-21 08:35:14 更多文章>>

关于公示安徽省变更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的通知(2018.08.20)

药采﹝2018﹞108号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相关企业递交申请(请下载填写“信息变更登记表”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并在数据库申报系统中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否则不予受理),经审核后,现对部分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进行变更(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我中心。如无异议,三个工作日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2018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yycg.cn/homepage/showdetailnew.aspx?infoid=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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