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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对辽宁省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第九轮)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6 14:45:15 更多文章>>

关于对辽宁省医疗机构耗材配送企业(第九轮)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配送企业:  

辽宁省耗材配送企业(第九轮)报名资料的递交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配送企业可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www.lnypcg.com.cn)”查看投标企业的公示信息。

在此次参加配送企业报名的404个企业中,有393个企业已通过初步审核(详见附表1)。现提醒未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详见附表2)用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查看企业审核不通过原因,并在公示期内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接收材料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接收材料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样品室。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jbywcg.lnypcg.com.cn/HomePage/Info.aspx?InfoID=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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