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开展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7 13: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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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省级及各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推进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根据省医保办《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要求,现开展耗材采购价格填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二、填报时间
2018年8月8~22日。
三、填报方式及内容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持数字证书,各医疗机构持账号、密码(即日常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使用主账号密码)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耗材交易系统”(网址:www.fjyxcg.gov.cn),并按本片区(医院)实际采购情况,填写相应耗材的采购价格。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通知并督促辖区内各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做好耗材采购价格填报工作,并完成本片区的耗材采购价格填报工作。
(二)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填报工作。
(三)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将及时汇总并通报各地耗材采购价格采集情况,并按照我省医用耗材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五、其他
(一)医疗机构仅主账号可进行耗材采购价格填报工作,如需新增账号,请联系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申请。
(二)咨询联系方式
QQ群:317622932
联 系 人:林圣杰
联系电话:0591-87827317(政策咨询)
4006182090(平台操作咨询)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医保办。
文章来源:http://www.fjyxcg.gov.cn/HttpChannel?action=WEBSITE_GOTO_INFORMATION&INFOID=I18080711352777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