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关于开展2018年高值医用耗材议价谈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17: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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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关于开展2018年高值医用耗材议价谈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耗材配送(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安阳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的安排,为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管理,经安阳市2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驻安公立医疗机构)商定,拟定近期开展高值医用耗材议价谈判工作,为确保议价谈判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谈判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议价谈判范围及目录
本通知中议价谈判的高值医用耗材是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上挂网的“高值耗材采购目录”中的品种,由安阳市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议价采购联合体按照现用和拟新增品种所确定的目录,目录包括骨科、介入、麻醉、神经外科等产品。目录以光盘形式发放。
(二)议价谈判主体
1.采购方议价主体(以下简称采购主体)为安阳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议价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合体议价采购组”)。包括:安阳市人民医院、安阳市肿瘤医院、安阳市中医院、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安阳市眼科医院、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阳市脉管炎医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安钢职工总医院、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安阳市灯塔医院、林州市人民医院、林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林州市肿瘤医院、林州市中医院、安阳县人民医院、安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安阳县中医院、内黄县人民医院、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内黄县中医院、汤阴县人民医院、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供货方议价主体(以下简称供货主体)为安阳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现有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新增产品预配送企业,配送企业应为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上已备案的企业。
(三)议价谈判方式与原则
1、本次议价谈判工作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采取议价谈判专家组与配送企业授权代表面对面议价的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成交确认”的原则,通过议价谈判,确定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成交价格。议价谈判全程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市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以及议价谈判监督组不介入具体议价谈判和采购事务。
2、议价谈判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提供的挂网中间价、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提供的(第一批、第二批)采购限价、安阳市现行采购最低价,三者中的最低价作为本次议价的最高限价。议价过程将参考外省采购价格。
3、同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生产企业相同的产品),不同配送企业报价,原则上按照最低报价确认成交价格;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产品,质量层次相同的,原则上按照不同生产企业之间的最低价格进行谈判;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产品,质量层次不同的,分别按照各自的最低报价确认成交价格。
4.议定成交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包含所有税费和配送费用,是安阳市公立医院实际采购价格。
5.未中标品规的处理。经议价谈判专家组讨论后,存在可替代品种的,不再处理;临床必需品种(不可替代品种),列入重点监控目录,由议价谈判专家组会同现场工作组研究解决。
二、议价谈判时间及流程
(一)议价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议价谈判流程
1.议价谈判工作分为光盘报价、议价谈判两个程序进行。配送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议价原则,根据议价目录进行第一轮光盘报价(即初始报价,议价谈判前,在议价现场公布),不符合议价原则的视为无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不响应视为放弃议价。
2.联合体现场工作组根据配送企业第一轮报价,结合对
应的高值医用耗材最高限价,组织议价谈判专家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议价。议价期间,若议价谈判专家组认为配送企业第一轮报价合理即可确认;若认为报价不合理,则由议价谈判专家组给出预审价作为谈判参考价。
3. 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议价谈判代表须提前10分钟到达议价地点签到,配送企业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谈判现场与议价谈判专家组进行面对面谈判。不得自行调整议价顺序。
⑴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场议价的配送企业,视为放弃本次议价谈判权利。
⑵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议价谈判代表签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指定地点等候,没有工作人员带领,不得擅自进入议价谈判会场。
⑶进入议价谈判会场的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议价谈判代表不超过2人。
4.议价谈判时先由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给出不高于光盘报价的最新报价,议价谈判专家根据该产品的专家预审价与配送企业最新报价,与配送企业谈判代表逐一进行议价谈判,确认议价谈判产品价格。
确认价格后,配送企业被授权人(谈判代表)填写当日
谈判价格确认单,同时议价谈判专家组全体人员与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各方签字确认议价结果后方可退离会场。
5.印制《安阳市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价格目录(2018版)》,通知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根据联合议价结果,按照各自采购目录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不接受确认价格的配送企业视为放弃配送资格。
6.此轮议价结束。
三、议价谈判要求及需报送材料
(一)议价谈判要求
1.配送企业参加议价的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请被授权人保持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果因联系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人,后果自负。
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价议价,不得高于河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提供的挂网中间价、河南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提供的限价(第一批、第二批)、安阳市现行采购最低价三者中的最低价。
议价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
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
4.议价过程中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5.议定成交周期原则为一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政
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议价结果供安阳市所有公立医院使用,在有效成交期限内,配送企业必须保障供应,不得擅自调高价格。如出现无故断货或调高价格等现象,列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品种本年度和下年度在安阳市公立医院的配送资格。
(二)配送企业需报送材料
信封一: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配送企业法人授权议价委托书、配送承诺书、议价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生产企业开具给配送企业的参与议价谈判的授权书;
廉洁自律承诺书。
信封二:《安阳市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议价目录》纸质版以及电子版(光盘)。配送企业的议价目录可从光盘拷贝出来,目录中的任何信息和品规顺序不得更改变动,在报价一栏填报企业的报价。报价完成后刻成光盘,并打印出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配送承诺书、生产企业开具给配送企业的参与议价谈判的授权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安阳市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议价品规目录》以及相关填写打印要求详见发给每个企业的光盘。
以上二个信封内各项资料及信封密封口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或印签),并于 2018 年8月15日18时前报送市药品联合招标采购办公室(408室)。地址:安阳市光明路中段69号。
(三)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议价谈判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1)逾期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上述资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议价的视为自动弃权;
(2)法人授权委托书为扫描件、复印件和公章模糊不清的;
(3)未按本通知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或印签)的;
(4)未按本通知要求填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价格的;
(5)配送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
联系人:王永平、谷华伟
电话:0372-5965653 0372-5965651
安阳市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
集中议价联合体采购组
2018年7月30日
安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关于开展2018年高值医用耗材议价谈判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