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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调整安徽省高值医用耗材备案交易目录采购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10:47:20 更多文章>>

关于调整安徽省高值医用耗材备案交易目录采购比例的通知

药采〔2018〕79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省属医院,芜湖市药管中心: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经省医药集中采购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交易目录采购比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交易目录采购实行总量控制、按季度统计。备案交易目录产品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总金额的10%。专科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可适当放宽。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7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yycg.cn/homepage/showdetailnew.aspx?infoid=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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