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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对芜湖市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督查的通知(芜药管秘〔2018〕48号)

发布时间:2018-06-19 13:44:45 更多文章>>

关于对芜湖市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督查的通知(芜药管秘〔2018〕48号)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根据《关于执行2017年芜湖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招标结果的通知》(芜药管秘〔2017〕142号)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械〔2017〕49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执行2017年芜湖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招标结果和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现决定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进行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二、督查内容

(一)执行2017年芜湖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招标结果,完成集中采购配送和廉洁购销合同签署工作。按要求制定本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规范执行各类高值医用耗材品种采购价;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规范执行“两票制”;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实施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交易。

    三、督查安排

   (一)督查阶段(6月12日—6月22日)

    1、督查方法:现场查阅合同、目录、发票、财务报表和采购计划审批等相关资料,现场核查耗材入库和网采数据,抽查部分耗材价格执行情况和执行依据。

    2、问题反馈: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

   (二)通报整改阶段(6月23日—7月6日)

    市药管中心对督查结果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在6月29日前完成督查情况通报。各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通报结果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强化落实,完成整改要求后应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于7月6日前上报市药管中心。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 安学磊  戴燕 

联系电话:3936107

五、督查纪律          

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如实提供督查所需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督查。督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认真督查、公正督查、廉洁督查。

附件: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督查表

 

 

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ygzx.wuhu.gov.cn/Content.aspx?pSysID=1583


相关附件
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督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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