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四川】川药械采〔2018〕106号关于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产品审核确认和参考价格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16:54:59 更多文章>>

川药械采〔2018〕106号关于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产品审核确认和参考价格填报的通知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药采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7年第二轮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211号)和《关于结束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产品资质审核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00号)要求,省药采中心已完成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产品的资质审核工作,现按程序请各相关企业对通过审核的增补产品进行确认并填报参考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

(一)登录平台

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资质审核通过产品列表(见附件)所涉申报企业,请登录“四川省药械采购监管”的“耗材资信数据库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6/Login.aspx) ,对产品的审核结果进行确认。

(二)确认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31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确认的产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二、网上填报最低参考价格

(一)登录平台

请完成产品审核确认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药械采购监管”平台的“四川省医用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5/UserLogin.aspx)——“内部信息查看——产品维护”,对产品的“各省级平台最低参考价格”完成填报及提交工作。

(二)填报及提交时间

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0日24:00期间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最低参考价并提交。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最低参考价的产品,将取消产品挂网资格。企业确认及填报的信息将择期进行公示。

(三)填报要求

1.参考价格是指除我省外已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平台公布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

参考采集具体时间段为:2015年1月1日(含)至2018年5月30日(含)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不含军区/战区)公布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2015年1月1日前公布,但2015年1月1日(含)后仍在执行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不含军区/战区)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也在采集填报范围内。

2.有参考价格的产品必须如实填报价格、省份名称及时间。

3.无外省参考价格的产品,价格、省份名称及时间栏一律填写“无”。

4.特别提醒:根据《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川药采联办〔2015〕18号)文件要求,参考价格填报企业仅有一次填报机会。企业若不提供、不如实、不按要求提供产品参考价格,将按照第六条第(二)款:“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实际参考价格下浮10%作为挂网参考价格,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进行处理。

三、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四川省政府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窗口(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咨询电话:028-69061912,028-69061913,028-86931931。

四、投诉

若本中心工作人员在产品挂网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行为,企业可向省药采中心纪检监察室进行书面投诉。投诉地址: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210室(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 028-69061882。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5日


相关附件
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资质审核通过产品列表.xls
阅读 174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