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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公布浙江省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备案采购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17:03:45 更多文章>>

关于公布浙江省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备案采购产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专家对普外科类、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中部分临床必需的非中标产品进行了产品论证、价格谈判、公示和申(投)诉处理等程序,最终确定本次备案采购产品目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申请和使用。
二、医疗机构备案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专家组与企业的议价价格。
三、严禁目录外采购和网下采购。
四、省药械采购中心将重点监控备案采购产品的使用情况,并做定期通报。



中心浙江省药械采购
2018年5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2915&CatalogId=3


相关附件
2018年临时备案采购产品目录(第二批)20180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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