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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开展江苏省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及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8号)

发布时间:2018-04-25 09:10:46 更多文章>>

关于开展江苏省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及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8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医疗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务办《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苏卫药政〔2018〕2号)要求,为进一步降低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促进新产品尽快应用于临床,减轻群众看病费用负担,现就开展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和备案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就低原则对入围产品实施价格动态调整。本次调整范围为2014年列入我省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神经外科、起搏器、电生理、眼科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省级入围产品。相关入围生产经营企业应如实提供入围产品2018年3月31日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价格中的最低价(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经审定后公布省级入围价格。

本次调整范围内的企业和产品,如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超过有效期的,应及时补充完善材料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入围产品资质符合法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将暂停网上交易资格。

二、以需求为导向对新产品开展备案采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抓紧梳理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申请,通知备案采购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上报企业及产品资质,按照《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6〕9号)等要求,协助组织开展备案采购产品经济技术评审和价格谈判工作,促进新产品尽快应用于临床。

三、遵循省市联动要求进行市级价格谈判。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抓紧落实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确保于5月中旬完成入围产品的省级价格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应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量价挂钩原则,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产品和价格,于6月中旬完成市级价格谈判工作后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月1日实现医疗机构上网采购。

对经省级评审通过的备案采购产品,申请备案采购的医疗机构可与相关入围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最终采购价格,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实施网上采购。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jw.jiangsu.gov.cn/art/2018/4/20/art_49499_7588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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