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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疆区卫生应急防疫队基本卫生装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09:58:49

武警部队疆区卫生应急防疫队基本卫生装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部队疆区卫生应急防疫队基本卫生装备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武警部队疆区卫生应急防疫队基本卫生装备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WJ-2017-3127-A004
2.2 项目概况
共采购现场侦检、处置、防护装备30种(包括样品采集箱、检测箱、运输箱、培养箱、现场血清免疫学检测鉴定系统及防护装备等),固定设备18种(包括冷藏柜、低温水箱、生物安全柜、AB类生物安全运输包装箱及消毒药品等),其他设备17种(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扫描仪、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电子天平、水箱、灭菌器、净化台、微生物鉴定仪等)。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负责卫生应急防疫队基本卫生装备设备产品的采购、包装、保管、运输、装卸及保险、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技术资料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提供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⑴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⑵ 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⑶ 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⑷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⑸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新疆水利厅礼堂楼608、61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每套300元。
报名时须携带:
⑴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⑵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1:00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新疆辰茂伊力特酒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总队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669号

邮编:830091

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0991-4521760转27338

18999223058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祁世磊、惠康

电 话:0991-5561462 0991-5857581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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