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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药械采〔2018〕67号关于公布部分高值耗材产品参考价格质疑信息核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14:49:28 更多文章>>

川药械采〔2018〕67号关于公布部分高值耗材产品参考价格质疑信息核查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委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对锐适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已挂网高值耗材产品参考价格的质疑材料,经查,部分质疑信息属实。质疑信息属实的产品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川药采联办〔2015〕18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已挂网产品在省级采购平台上新产生的最低参考价格,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日内书面提交药采中心”,以及《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川药采联办〔2015〕18号)第五条第(二)款及第六条第(二)款:“不提供、不如实、不按要求提供产品参考价格的,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实际参考价格下浮10%作为挂网参考价格,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进行处理。被质疑企业已现场签字确认了处理结果。经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现将产品的核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产品核查处理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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