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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检验试剂议价谈判采购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8-03-26 14:44:30 更多文章>>

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检验试剂议价谈判采购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1、企业是否进入二次议价

以2018年3月23日医管中心电话通知与QQ消息通知为准。接到通知进入二次议价的供应商即所有投报产品都进入二次议价,包括在用试剂与非在用试剂。
2、企业被授权人变更
递交纸质资料时,按要求重新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3、二次议价流程
4月3日前,递交纸质资料(邮寄或现场递交)
4月2日-3日,产品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请提前报价,议价当日需要现场导出打印确认)
4月3日8点,议价企业签到(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
现场集中议价(如议价现场有需要修改报价的供应商需要自带电脑与CA数字证书;如已报价且报价无需修改的,携带CA数字证书,议价当日现场打印报价)
4月3日,报价现场导出确认
4、补报在用试剂与已装机未使用试剂的供应商,递交纸质资料时另行递交补报产品汇总表。
对于补报已装机未使用试剂的供应商,递交纸质资料时还需要另行递交与医院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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