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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公示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13:35:26 更多文章>>

关于公示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第四批)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自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0日。

二、质疑方式

(一)系统内提交的审核不通过的变更信息,请相关企业于公示期内,在系统内对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送审。

(二)对公示的其他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受理企业质疑(投诉)材料(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5室。

五、联系电话

0431-81866950、81866951、81866952。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涉及企业及产品变更信息汇总表(第四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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