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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军总医院医用耗材公开招标公告-干式激光胶片

发布时间:2018-03-16 09:49:50 更多文章>>

根据空军总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医用耗材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产品名称
  干式激光胶片
二、参选商要求
  1、参选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资质,产品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各项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2、生产厂家可以直接参加投标,也可以委托代理商参加,代理商作为参选商,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并拥有一年以上代理经营授权,同一参选商仅可参投一个品牌。
  3、所参投品牌须为2010年驻京军队医院耗材中选品牌。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须清晰、齐全,以A4纸制作并加盖公章。
  2、纸质文件按附1所列顺序逐页插入多页文件夹内(标※的必须提供)。
  3、多页文件夹外侧边标明参选企业名称。
  4、多页文件夹外正面粘贴标签(宋体二号字打印,用订书钉固定)。

招标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参选企业名称:
联系人及方式:


四、投标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10 月21 日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附件1及附件2(电子版)。
  2、文件递交地点:空军总医院 西楼地下一层 医学工程科器械库房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联系人:卢荣斌 电话010-66928516

附件1: 投标纸质文件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经营企业资质文件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1.3 企业介绍及相关服务、承诺、论证、证明文件
※1.4 个人授权书
注:负责人授权书由法人签字,负责产品的商务谈判,签订协议,履行责任,提供售后服务等。业务员授权书由法人或负责人签字,负责产品的日常销售、结款业务。须附个人名片信息和身份证正、反彩色复印件在授权书同一页面上。负责人和业务员为同一人时,应予以完整授权。
二、参选价格
※2.1 产品参选报价表,格式见附加2
※2.2 其他医院参考价格
注:须提供近一年内北京地区、三级甲等、五家以上医院成交发票复印件,并核算出各规格实际成交单价。
三、生产企业及产品资质文件
3.1 营业执照副本(新版复印件)※国内厂商必须提供
3.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新版复印件)※国内厂商必须提供
3.3 企业介绍及相关服务、承诺、论证、证明文件
※3.4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
3.5 产品使用说明书
※3.6 产品介绍、宣传材料、彩图或样品等
四、代理资质文件
4.1 产品经营代理授权书※代理商必须提供
注:应提供产品逐级代理证明,并溯源至厂家,随附各级代理商资质文件和负责人授权书。我院仅接受厂家、全国总代、区域总代、北京总代、或其指定的二级代理商;不再接受外地经营企业。

附件2: 参选报价表

序号 招标产品名称 产品注册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总后中选单价(元) 本次参选单价(元) 参考医院简称及价格 产地 参选/代理商 生产商 备注

注:
1、序号:1、2、3、4自然序号;
2、参考医院简称及价格栏格式如,301医院25、北医三院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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