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安徽】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第五轮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16:02:50 更多文章>>

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第五轮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现开展我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第五轮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动态调整办法

(一)备案交易目录中的产品,如企业提出申请并递交2014年以来所有省级中标价,根据《方案》以我省省市级实际采购价(截至2018年3月13日,以交易平台已配送采购单为准,下同)和中标价限价后纳入集中交易目录。(1)我省省市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格;(2)外省中标价以及我省省市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格的平均价。取上述两者的低值作为限价。

(二)备案交易目录中已发生交易且没有外省中标价的产品,如企业同意按照我省省市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下降15%作为限价,递交书面申请后,可纳入集中交易目录。

(三)因企业不同意原限价而由集中交易目录纳入备案交易目录中的产品,如企业重新递交书面申请纳入集中交易目录的,新限价不高于原限价。高于原限价的,以原限价为限价。

(四)企业不同意现挂网集中交易目录中产品的已有限价,需递交书面申请,予以纳入备案交易目录。

三、申报材料递交要求

(一)本次采取企业现场申报,传真件和邮递件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需注明相应产品流水号,并加盖企业鲜章。

(三)纸质申报材料应现场递交完毕,内容不全、逾期递交、未递交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企业对所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我中心将对企业提供的所有外省中标价予以公示。对不如实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转交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企业递交材料安排在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收取。

(二)递交材料地点:合肥市益民街20号省卫生厅援外培训中心六楼咨询室(610室)。

(三)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2018年3月14日


阅读 241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