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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注册证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5 10:31:54 更多文章>>

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注册证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信息的时效性,采购中心即日起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注册证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议价和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7]82号)规定,本次注册证更新工作仅受理已纳入我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且完成注册证更新后注册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原注册证完全一致的产品;如更新后注册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原注册证不完全一致的,后续按照新品增补处理。
二、投标企业需将纸质版原注册证和更新后的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递交至省政府采购中心。
递交纸质材料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双休日除外)。
递交纸质材料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6楼评标区样品室(不接受邮寄和传真的文件)。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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