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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公示安徽省变更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的通知(2018年2月)

发布时间:2018-02-26 09:49:05 更多文章>>

关于公示安徽省变更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的通知(2018年2月)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相关企业提交申请(下载填写“医用耗材信息更登记表”递交相关材料,并在数据库申报系统中填写信息变更申请,否则不予受理),经审核,现对部分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进行变更(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申诉材料至我中心。如无异议,三个工作日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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