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江苏】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6 10:27:04 更多文章>>

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宁卫药事〔2018〕2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

南京地区医疗机构2017年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启动,为做好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遴选制定采购目录

各医疗机构依据《南京地区医疗机构2017年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入围产品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遴选并制定本单位“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原则上相同品种选择不超过2家生产企业,鼓励优先使用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二、确定产品配送关系

产品配送原则上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由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企业配送。同一医疗机构每个产品只能在 “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 上(以下简称“采购平台”,http://182.92.236.148:8035)选择1家配送企业配送产品,并保持相对稳定。医疗机构必须与生产或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配送企业根据配送承诺和购销合同,及时保质保量供货。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配送关系的,生产企业须提出具体变更说明,由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审核变更。

三、严格备案采购管理

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诊断、治疗需求,推动医疗卫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临床应用,对采购周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可进行备案采购:

1.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后上市的新产品;

2.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未涉及的产品;

3.医疗机构常用高值医用耗材因生产经营企业违约不能保证供应,且无其他中标产品可以替代的,或直接影响医疗机构临床需要的产品。

符合备案采购条件的产品,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下载 “南京地区医疗机构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产品申请表”,按栏目要求完整填写, 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每季度末月集中报送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按季度组织专家审核,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产品,进行议价,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产品只对备案申请的单位网上开放采购。

四、加强采购使用监管

各医疗机构应在采购平台网上采购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禁止网下采购,禁止标外采购,禁止非规定渠道采购,网上采购覆盖率100%。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对网上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管。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的购用管理,规范采购使用流程,签订知情使用同意书、健全效果评价和预警干预机制,重点加强价格高、用量大、使用量异常增长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临床使用合理性评价,进一步提高高值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水平。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阅读 87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