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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省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16:27:37 更多文章>>

吉林省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

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吉林省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吉药采发〔2015〕3号)和《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16〕36号),结合我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领取用户名和密码:2018年1月23日-1月29日;
网上维护信息:2018年1月23日-2月2日。
已经领取过用户名和密码,并审核通过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相关要求
(一)注册申请
相关企业登录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
药品配送企业进入药品系统,点击“药品采购系统——配送企业注册系统——配送企业注册”进入配送企业注册申请页面,按要求填写部分信息,并提交申请后,打印《配送企业账号申请单》。
医疗器械配送企业进入耗材系统,点击“耗材采购系统登录”进入账号申请页面,通过点击“配送企业注册”按钮进行注册,申请配送企业账号。相关企业应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打印《配送企业账号申请单》。
(二)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相关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被授权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配送企业账号申请单》、《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我中心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每家企业仅可授权一名被授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如授权多人,以首位到中心领取的被授权人为准,其他被授权人均不得再次领取。
(三)网上维护信息
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按要求维护并提交相关企业信息和配送区域。企业应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一经送审将不能修改。具体操作请查看见附件1、2。
(四)材料递交
医疗器械配送企业注册提交信息后,即可进入审核阶段,不需要递交纸质文件。
药品配送企业完成网上信息维护并递交后,还需向我中心递交药品配送材料册。具体材料册包括如下内容:
1、封面(首页——平台打印)
2、材料齐全审核表(平台打印)
3、企业信息表(平台打印)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5、财务信息备案表(平台打印)
6、配送区域承诺书(平台打印)
7、配送区域明细表(平台打印)
8、《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材料审核
我中心将对申报的相应企业资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质疑和申诉。最终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不得参加我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审核通过的企业必须按照我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的要求,通过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响应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按时保量地完成网上产品配送工作,严禁网下采购和配送,不得违规配送非入围产品。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领取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七层723室和726室(药品采购处)、728室(医疗器械采购处)。
(二)联系电话
药品采购处:0431-81866937、81866987。
医疗器械采购处:0431-81866951、81866952。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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